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评价处罚制度

来源:榕意旅游网


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评价处罚制度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用药行为,有效避免抗菌药物滥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细菌耐药情况发生,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二级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评价公示和处罚制度:

一、各单位每季度要对全部临床科室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按照其应用抗菌药物金额多少进行排序,对各临床科室排在前3名的,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量和我局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对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比例(抽查病历中该医师应用抗菌药物不合理病历数与其应用抗菌药物病历数之比)排在前10名的,要进行医院内部通报;对抗菌药物应用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科室及医务人员,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末的28日前,把抗菌药物应用的评价情况及对相关医师的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

二、县卫生局成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执业医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价,确认其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程度,评价及对相关医师的处理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各单位要分别在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以前将上一个半年应用抗菌药物金额前3名的医师姓名报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专家委员会成员对上报医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对存在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比例小于20%的,进行警示谈话,并由所在医疗机构在院内公示;不合理比例在20%—30%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不合理比例在30%—40%的暂停3个月处方权,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不合理比例在40%—50%的,暂停6个月处方权,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不合理比例在50%—60%的,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不合理比例在60%—70%的暂停1年执业活

动,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不合理比例大于70%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三、医疗机构要将上报我局的3名医师主管的同期所有病历进行封存,不得隐匿、伪造病历,违者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予以严肃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