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整治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河源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程文明施工水平,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营造和谐美观的施工环境,现就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整治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大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式金属大门,大门净宽不小于5米,净高不小于5米,门框四面须全包。门垛宜采用混凝土构件或型钢组合构件,不得采用单排钢构件,门头横梁上应标注施工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
二、围挡: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其它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大于4米。围挡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临街围挡应张贴公益广告且不得少于总面积的50%。
三、冲洗设施: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要设置沉淀池、排水沟,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配备高压水枪,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
四、“八牌两图”、“扬尘治理公示牌”、“参建七方质量责任承诺书公示牌和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 “八牌两图”、“扬尘治理公示牌”、“参建七方质量责任承诺书公示牌和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应设置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做到坚固美观;宜采用不锈钢材料为骨架、玻璃镶嵌的方式固定,严禁将“八牌两图”固定在木板上。“扬尘治理公示牌”要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做到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施工场地: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道路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沿主要道路应设置围挡并加装喷淋装置,其他道路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主要道路两侧围挡应张贴图片样板、作业指导书、质量和安全宣传图画等)。生活区、办公区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优先使用能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施工场区内加工区场地应采用硬化防尘措施。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采用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
六、物料存放: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土方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钢材、木材、周转材料等物料应分类分区存放,场地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七、施工降尘:工程项目部应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实际情况等,贯彻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扬尘防治需要,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布局合理清晰、功能分区明确,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必要的扬尘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采取喷淋、覆盖、绿化、封闭等综合降尘措施。由于工序交接或车辆碾压原因造成防尘网临时掀开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施工区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现场搅拌的,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木材、石材等易产生扬尘的加工作业,应在封闭的加工棚内加工或采取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钢结构加工作业应在加工棚内切割、焊接,并设置防尘回收装置。
八、监控监测系统:施工现场应在工地出入口、料堆、施工作业区及工地最高点(塔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必须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扬尘检测设备。监控监测设备须与监管部门联网,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九、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实体样板展示区。
2018年9月3日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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