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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土地整治规划文件

来源:榕意旅游网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区

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市局决定同步开展市级和区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近几年我国对“三农”投入的不断加强,土地整治越来越体现出其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明确提出了要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我市把土地整治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明确了规划期内全市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 土地整治规划是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的重要措施,是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周密组织、抓好落实。

二、遵循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和细化《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统筹安排土地整治指标和项目,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市和区县两级相互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

(四)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强化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土地整治范围内的群众意见,坚持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划应紧密结合各区县自然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宏观上突出体现统筹城乡发展和土地整治运行机制创新,微观上着力把握区县发展特色、生态环境、人文景观、自然条件的差异性等,合理制定土地整治目标,因地制宜的确定不同区域土地整治重点和方式。

三、明确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轮区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土地整治规划前期专题研究。各区县应结合本区域土地整治特点开展前期研究,对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评价,总结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深入分析本轮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潜力,提出今后土地整治发展方向。认清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研究土地整治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的关系,探索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二)编制区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标,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按突出可操作性,注重实效,注重指导项目实施的要求,明确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结合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相关规划,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整治内容,布局土地整治的骨干工程,测算土地整治的经费,提出资金筹措方案;制定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

(三)建立区县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以乡镇规划数据库为基础,以土地整治类型、整治方式、实施时序等为主要内容,同步建成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同时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四)开展试点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江津区已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8个市级试点之一。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合川区和云阳县为我市区县级规划试点。试点区县在完成以上任务的同时还应同时探索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技术,研究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的方法和措施,特别是农村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的规划方法等工作,为修订完善我市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提供依据。试点区县应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完成的同时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着重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并提出合理建议。

四、规范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程序和成果要求

(一)编制程序

1.组织准备。建立由区县政府负责,区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协调重大问题、落实编制经费等。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设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2.调查分析。区县规划应以乡镇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

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相关规划及标准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3.拟定方案。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并与上级规划相衔接。

4.协调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5.评审报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规划成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局审批。

(二)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附件和规划数据库组成。

1. 规划文本。重点阐述土地整治的条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2. 规划说明。简述规划编制的背景,说明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依据,说明布局骨干工程的主要参数、确定依据和实施方式,以及规划方案拟定、论证、确定的情况。 3. 规划图件。

4. 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论证评审材料等。 5. 规划数据库。

五、加强统筹安排,确保规划如期完成

(一)强化规划编制的领导和组织

我局为加强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成立了以张定宇局长为组长,胡长明副局长、周时洪副局长、李仕川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办公室。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整治规划组织、协调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和市土地勘测规划院是此次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协调和技术咨询单位,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应及时商讨解决。

(二)明确规划编制的时间进度

为确保我市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按同时启动,稳步推进,逐次报批的原则进行。各区县应在2011年1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及附件内容报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办公室。工作方案应说明规划编制单位,专题研究内容和工作安排计划等;2011年5月31日前,所有区县完成前期研究,试点区县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及区县级评审征求意见工作,形成修改文本,提交市局审查;2011年9月30日前所有区县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和区县级评审征求意见工作,形成修改文本,报市局审查。

(三)进一步加强与区县各部门的协调

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过程中,除落实本级土地总体规划的有关指标,还要认真结合各级政府和部门,特别是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正在编制的“十二五”规划,统筹协调好整治范围、整治内容、项目时序和资金筹措等工作。要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和规划确定的区级资金投入。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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