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班组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班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班组所有成员。 3. 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夏季上班表 冬季上班表 上午 8:30---12:00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下午2:00--5:00
3.1.2 上班必须着工装(正装),违者首犯扣罚50元/次,续犯100元/次。
3.1.2 打卡制度
a)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班组成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b)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c)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d)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
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综合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3.2 请假制度
3.2.1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见附件)。 3.2.2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3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2.4 .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3 缺勤规定
3.3.1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以现金形式交至班长处,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3.2 旷工扣款规定:
a)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b)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c)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
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4 零星假管理制度
3.4.1 为了规范零星假管理,本着分层管理、方便员工的原则,现将请零星假手续做如下调整。
3.4.2 请零星假(不含半天,含公假。)由班组长进行管理、批准。
3.4.3 请零星假的职员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提前到班组长处填写零星假请假单,班组长批准后方可离开。
3.4.4 控制好零星假的请假次数,完善有关手续,填写请假申请表,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一月内请零星假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公假除外)。
3.4.5 每月客户班组成员有1小时的零星假时,超过1小时折算为一天事假,月末由班组长直接进行绩效考核。
班组长安排交办的工作,原则上应在班组长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予借口推脱,否则按迟到10分钟以上进行考核。
附件:
集 客 组 请 假 申 请 表
申 请 人 填表时间 请假天数 零星假 年 月 日 请假时间 批假天数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请假事由 班组长 意 见 县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部门主任 意见 备注:① 一般职工请假零星假由班组长批准,超过半天(含半天)的由公司领导审批。②《请假申请表》由班组长备案,请假或续假期满上班时,应向班组长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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