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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巡查制度

来源:榕意旅游网
物业公司巡查制度 17.1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辖范围 17.2制度

17.2.1 客服中心客服管家、客服主管、客服经理都需要参与巡查工作。

17.2.2 客服管家(值班员)需按要求经常巡视样板间、

公共区域、售楼处、银行、会所和物业管辖区域绿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17.2.3 客服管家在上岗查看交接记录后,开始对所管

辖区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需记录在个人的巡视记录本上并及时整改。

17.2.4 客服主管需每天至少巡查二次,记录发现问题并

及时通知客服管家或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17.2.5 客服管家、客服主管需不时的对物业的所有公共

区域进行巡视,并对发现问题予以记录并进行处理。

17.2.6 客服经理需定期对整个物业管辖区域进行整体

巡视,进一步完善工作,提高服务品质,保证服务质量。

17.2.7 物业管辖区域的巡视工作,主要针对公共区域的

卫生状况、物业的完好程度、设施设备的运行、各空置房内的维修进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了解部门各岗位员工的服务情况。

17.2.8 对于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记录在巡楼记录

本上,并填写维修单或部门工作联系单,通知相关部门尽快予以处理。

17.2.9 对于巡视中发现而提出的问题,处理后,需再

次进行复查,并记录未能完成的问题,上报上级领导予以处理。

17.2.10 经理需定时检查客服中心所有员工的巡楼记录

及问题的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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