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前,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通常无效。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时,应保护其利益。个人财产买卖行为不需要夫妻同意。如果卖房是与第三人串通或存在重大过失,另一方可向提起诉讼,追回房屋。
法律分析
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财产分割的情况下,部分共有权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认定为无效。例外的情况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夫妻一方对财产的处分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如果该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与卖房的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是第三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是是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另一方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进而追回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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