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注销户口是在哪里

注销户口是在哪里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一、注销户口是在哪里

一般都是去派出所办理手续的。

1、出国定居人员户口注销:凭出国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收缴身份证。

2、参军入伍户口注销:

凭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3、死亡人员户口注销:

1、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2、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3、无上述证明的,可以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后给予注销。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

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户口登记条例》第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