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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发现假材料怎么处理?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公证书造假的,属于公证机构责任的,可以要求公证机构赔偿。双方就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起诉解决。公证申请人提供虚明材料骗取保证书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三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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