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享有在债务未清偿前优先受偿的权利,而继承人不需要重新抵押抵押物,只需要履行原债务人的还款义务。但是,如果抵押合同中有规定需要重新抵押,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进行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七条:抵押权人对担保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继承人接受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受继承财产的债权减免和转移的影响。
3. 《物权法》第四十七条: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权自成立之日起到期,债务履行完毕后自行消灭的,应当注销抵押。
综上所述,继承抵押物后不需要再次进行抵押,但需要履行原债务人义务。如果抵押合同约定需要重新抵押,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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