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暂未出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但农村宅基地的定义和相关规定已经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国家允许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法律分析
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是什么
2020年暂未出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一、宅基地的定义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二、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属于危房改造范围房子需要重新翻建,通过分户后盖新房可以申请建房。现在又新增两条新规,即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而新增这两条新规主要是从保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结语
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暂未出台。宅基地是农村农户或个人占有利用的住宅基地,其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包括危房改造范围、建房申请条件等。新增规定禁止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旨在保护农民利益。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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