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不存在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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