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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给子女购房的款,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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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则为夫妻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给子女购房的款项,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款项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款项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款项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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