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侵权案件中,律师费的产生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致使被侵权人的权益受损,律师费是被侵权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将律师费纳入侵权人的赔偿范围;
2,应首先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同中对律师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承担主体,没有约定的,则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律师费;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律师费的承担主体;
3,婚姻家庭案件:可以依据双方状况,从有利于矛盾化解,有利于案结事了来确定律师费的承担;
4,体现适当保护弱势群体原则,在农民工追薪讨薪、雇员受损、劳动争议以及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中,可以判决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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