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二)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三)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四)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一、与自诉相关的资料
1、自诉案件的分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自诉案件的程序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的人民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应当受理。
3、追诉的时效
中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八十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刑事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五)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机关的报案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六)对于机关或人民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侵权纠纷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
1、起诉状。
这里所需要提交的起诉状,包括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案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原告除了向人民递交起诉状以外,还应按照被告和第三人人数递交相应份数的起诉状副本,以便在人民决定受理案件后由送达被告。
起诉状副本,是相对于递交人民的那份诉状而言,递交的诉状称为正本,与起诉状内容相同的文本成称为副本。副本是可以抄写的,也可以打印或复印。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除了提交起诉状,当事人还需向人民提交相应的材料,以证明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适格主体。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还应当提交证明其身份的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主体登记资料,例如工商营业登记执照复印件或近三月内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的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在受委托代为他人起诉的情况下,还应当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名,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复印件。
4、提交证明基础法律关系、案件事实和自己一方主张的证据材料。
如民间借贷案件中可以提交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材料。证据材料提交给一份正本,自己保留一份,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5、证据清单。
原告应当按照先后顺序罗列证据清单,包括证据名称、证明内容、页数以及是否原件等等。
法律依据:《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九条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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