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1、债权人不可以以住在债务人家里的方式讨要债务。未经债务人同意住到债务人家里属于非法侵入住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债权债务是民事法律关系,应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违法讨债会受到法律制裁。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3、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和欠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起诉,或者向申请支付令的方式解决。
4、判决对方还钱,如果对方仍不支付的,债权人还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解决。但是不可以非法要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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