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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何时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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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及经济补偿规定。劳动者可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条件包括: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影响工作、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免除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免除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免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雇;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职业道德;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4.劳动者患有不宜从事原工作的疾病或者身体残疾,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有劳动能力丧失的;5.劳动者被刑事拘留、逮捕的;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免除条件还需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免除条件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患有不宜从事原工作的疾病或身体残疾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能力丧失;被刑事拘留或逮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免除条件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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