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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市场秩序罪都有哪些

来源:榕意旅游网

扰乱市场秩序罪如下:

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2、虚假广告罪;

3、串通投标罪;

4、合同诈骗罪;

5、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6、非法经营罪;

7、强迫交易罪;

8、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

9、倒卖车票,船票罪;

10、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倒卖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逃避商检罪。

一、倒卖飞机票如何定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非法销售车船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非法销售车船票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听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非法销售车船票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

3、主体要件。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单位也能成为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主体。单位犯非法销售车船票罪的,实行双罚制。

4、主观要件。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非法销售车船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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