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何赔偿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赔偿金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答疑
网友提问:
公司单方面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他们如何赔偿我,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赔偿金按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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