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有其他规定,按照规定执行。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计算;违约行为导致的强制实际履行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请求权,应从违约行为成立时起计算。
法律分析
1、合同欺诈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合同约定有履行期限的,自履行期限届满时起计算;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强制实际履行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请求权。应自违约行为成立时起计算。
拓展延伸
民事合同欺诈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与适用范围
民事合同欺诈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与适用范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民事合同欺诈诉讼时效是指在发现欺诈行为之日起计算的一定时间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诉讼的权利。根据不同情况,欺诈诉讼时效的规定和适用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欺诈诉讼时效的期限较短,通常为一到三年。然而,具体的规定和适用范围可能会因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身份、欺诈行为的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当事人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的维护。
结语
合同欺诈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时效期限可能有所不同。权利人应及时发现并知晓权益受损及义务人的行为,以便计算诉讼时效。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满起计算;违约行为引起的实际履行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请求权,从违约行为成立起计算。当事人需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四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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