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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有强制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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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具备强制执行力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法律的强制执行力仅适用于生效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书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法律文书强制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该类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二、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法律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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