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应该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应该怎么办

来源:榕意旅游网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告知自己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出庭。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到的拒绝离婚传票的,不予出庭。对于这类离婚案件,有两种情况:1、本人不想出庭参加诉讼,而是以书面形式向陈述自己的意见。依法可以缺席审判;2、 本人不愿意出庭,也不向人民出具书面离婚意见书。对于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我可以作为被告,按照规定必须出庭。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照顾子女的义务,不出庭就无法查明案件的相关事实,经两次传唤后拒不出庭,可以依法传唤到庭参加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