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受我国《民法典》调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到一方死亡或离婚之前的时间段,夫妻所得的财产,除非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法律或协议范围内保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包括法定个人财产和约定个人财产。具体而言,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来源于婚姻登记后,不具有人身专属性,包括:
(一)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和经营所得的收益。其中,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得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给夫妻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使用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也属于此类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个人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这些费用包括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以受害人的健康为代价的,应专属受害人个人所有,即使是夫妻身份也不能共享;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般指夫妻一方满足个人日常生活起居的物品,也包括因身体所需的由个人使用的价值不大的物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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