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被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样?

被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样?

来源:榕意旅游网

先需要看是否是属于该管辖,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并结合其诉讼的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同时结合相关证据,将答辩状及证据的复印件提交诉讼的人民。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被起诉之后如何应诉呢?

1、对方起诉,只是采取了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来与被起诉人解决问题,在诉讼中也可以由法官调解来达成协议并下发民事调解书,也可以由下发判决书,只是对调解书或判决书中对被起诉人设定义务的,要依法履行,不履行还是会有一定影响的。

2、被人起诉后,要努力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如果被告已经签收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审理,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不签收,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如果拒绝出庭的有权对其进行拘传,或者判决缺席,但是对正常开庭没有影响。

综上,在我国目前对于人民受理案件是有非常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的,如果不符合条件条件的话,是会被裁定驳回。如果是符合受理条件,那么就会向被告送达应诉等相关的材料,同时是有开庭传票的,上面确定了具体的开庭时间,被告必须要按照具体的时间来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