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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后故意杀人怎样判刑?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在绑架的实行阶段杀害被绑架人,都属于“杀害被绑架人”。

1、着手实施绑架,为了制服人质而杀害人质。

2、绑架并实力控制人质后,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未成功,杀害人质。

3、绑架并实力控制人质后,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成功后,为了灭口而杀害人质。

如果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将被害人杀死,而是基于其他原因杀害他人,然后以绑架被害人为名,向被害人亲属勒索财物,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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