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两年内无探亲假,但特殊情况下可请假,需经批准。未婚干部每年可探亲一次,假期为20天,若不能探亲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干部分居或随军可享受探亲待遇,假期为30-40天。夫妇分居三地可探望爱人和父母,每4年一次。调动工作且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仅一方可享受探亲待遇,假期为30天。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可根据特殊情况调整,但下次探亲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提前。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义务兵2年内都没有探亲假。新兵不能探家的,因为现在义务兵是两年,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探家,是条令上明文规定。有几种情况特殊:
1.直系亲属去世2.找关系3.家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
1、义务兵能否享受探亲规定:义务兵不享受正常探亲规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探亲的,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其往返车船费可以报销。
2、未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探望父母的,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30天)。原则上每年1次,若因战备和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结婚的,假期为30天。
3、已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年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结语
根据军队的相关规定,义务兵一般情况下不能享受探亲假,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上级单位申请,并可报销往返车船费。未婚干部探亲假期为20天,已婚干部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假期,包括探望父母和爱人的假期。探亲假一般每4年安排一次,但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申请,但下次探亲的时间将从第5年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第八条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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