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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法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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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有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无合同,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履行保护、支付报酬、缴纳社保、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自由或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临时工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例外情况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如果临时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那么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临时工的离职权益保障与法律规定

临时工的离职权益保障与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话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工在离职时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首先,临时工有权获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离职通知期,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工作交接。其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临时工在离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未使用的年假、加班费等。此外,临时工还享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益,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总之,法律规定了临时工的离职权益保障,雇主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临时工的离职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话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工在离职时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通常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特殊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临时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总之,法律规定了临时工的离职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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