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且赔偿期限为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1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且赔偿期限为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1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注意《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的死亡补偿费就是此问中的死亡赔偿金,这属于在同一司法解释中出现对同一事项用语不一致的问题,是立法上的问题,二者的含义是一致的。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拓展延伸
不同年龄段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该法条规定,不同年龄段的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
1. 对于死者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 对于死者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 对于有劳动能力和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按照被继承人死亡时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给予。
4. 对于有劳动能力和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综上所述,不同年龄段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规定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适用。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且赔偿期限为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1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注意《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的死亡补偿费就是此问中的死亡赔偿金,这属于在同一司法解释中出现对同一事项用语不一致的问题,是立法上的问题,二者的含义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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