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过户签协议是可以的,协议本身有效。民法典规定,双方在房屋买卖都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后,房屋买卖合同就开始生效。但是此时不会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若想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产过户费用包括哪些
房产过户费用包括的内容如下:
1.手续费:住所6元/平方米,非住所10元/平方米。一般规定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登记费:一般房产住所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2.土地金:一般是在过户时收取,按房子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3.核档费:50元/宗。
4.二手房过户要交的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买卖成交报价计征;
5.自己采购的自用一般住所(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买卖报价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折半,按1.5%征收;
6.印花税:按正常买卖成交报价计征,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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