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违约罚则和定金罚则只能择其一而适用。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或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因为定金和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其他方面具有相似性,基于合同的公平性原则,如果二者并用会加重违约方的责任,对违约方是非常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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