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无法协商分割,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同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处理,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也应得到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离婚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处理方式因地区法律规定而异。一种可能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协议离婚的约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将房产转移给其中一方,从而只保留一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另一种方式是,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房产出售,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何分配售得款项。此外,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介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如何处理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当地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离婚时,对于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的情况,双方应当协商分割财产。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并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离婚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