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鼻子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法律分析:《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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