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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一些了解

来源:榕意旅游网

劳动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病假期工资待遇,如停发工资则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根据劳动者治疗前十二个月的实发平均工资,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期间平均工资计算,但如果劳动合同约定按基本工资计算,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分析

1,当劳动者发生非因工负伤的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时,用人单位应依照本省相关法律规定和劳动者工龄长短支付其相应的病假期工资待遇。

2,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待遇,则劳动者可以在出院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病假期工资待遇。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治疗前十二个月的实发平均工资,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按基本工资计算,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拓展延伸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是指员工在病假期间应该享受的工资待遇的计算依据。具体计算基数的规定因国家、地区和企业而异。一般来说,计算基数可以是员工的基本工资、平均工资或者其他特定的计算方式。适用范围包括不同行业、不同雇佣形式的员工,如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等。根据具体情况,雇主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计算病假工资,确保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因非因工负伤的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其相应的病假期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在医疗期间停发工资待遇,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病假期工资待遇,并可申请劳动仲裁。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应根据劳动者治疗前十二个月的实发平均工资或合同约定执行。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确保病假工资的合理计算和支付。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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