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被诈骗只能对物质损失申请赔偿,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追讨赔偿金。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涉嫌诈骗罪主动退赃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主动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在诈骗案件中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包括: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四、诈骗案件中的赔偿责任人怎么确定?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四)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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