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工资的,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能拿到工资;2、上班快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未签劳动合同损坏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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