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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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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样,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不得逃避债务,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以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要额外的承担一个举证上的倒置责任,股东自证个人财产没有与公司财产混同,即根据公司法六十三条的规定,当公司对外出现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个人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股东个人财产,该股东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如果股东个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于个人财产的,那么股东个人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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