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嫌犯经检察院批捕可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构成社会危险;患病、怀孕、哺乳且不构成社会危险;羁押期满但案未结。
法律分析
侵占罪要经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取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检察院对取保是否需要批捕进行审查?
检察院对取保是否需要批捕进行审查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检察院有权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需要对其进行批捕。这一审查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取保候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社会的安全和秩序。检察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充分性、犯罪嫌疑人的危险性等因素,以确保批捕决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根据具体情况,检察院可能决定批捕或维持取保候审状态。这一审查程序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经检察院批捕后,侵占罪犯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用于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时,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只要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也可采取这一措施。此外,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取保候审。检察院在审查是否需要批捕时,将综合考虑案件性质、证据充分性、犯罪嫌疑人的危险性等因素,以确保批捕决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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