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注销后诉讼主体确定: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 清算 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 债权债务 由其负责的, 债权人 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企业注销流程:
1、注销备案,成立清算小组,对本公司开展注销清算事项。
2、刊登注销公告,于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信息。
3、注销税务,清理税务债权债务,完成当年汇算清缴工作。
4、注销工商,完成全部税务注销后办理工商执照注销。
5、关闭银行社保,工商注销完后办理银行基本户注销,公积金销户,社保销户工作。
6、注销公章
综上所述,企业注销后起诉是清算义务人,前提是义务人未依法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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