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虚假纳税申报或逃避缴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和罚金;扣缴义务人同样适用这一规定,对多次违法行为将进行累计处罚;对于已受行政处罚但补缴税款的情况,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多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拓展延伸
我国偷税漏税的刑罚规定对经济犯罪进行严厉打击
我国偷税漏税的刑罚规定对经济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从事偷税漏税行为的个人和企业,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刑事制裁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刑事拘留、有期徒刑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等。此外,我国还建立了偷税漏税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揭发违法行为。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执法机制,我国的偷税漏税犯罪得到了有力遏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系列的刑罚规定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我国对偷税漏税实施了严厉的刑事制裁措施,包括罚款、刑事拘留、有期徒刑和没收违法所得等。此外,还建立了偷税漏税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揭发违法行为。通过这些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我国有效遏制了偷税漏税犯罪,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秩序。这些刑罚规定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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