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向管辖地派出所申领。
办理条件
(一)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
(二)公民要求将原随父或母确定的民族成份,变更为随母或父的民族成份的。
(三)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
(四)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
(五)公民要求变更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婚姻状况、出生地、籍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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