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如搬迁公告、拆迁补偿方案、协议等,作为证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法律分析
被拆迁人收集相关证据可以采用拍照,或者其它方式搜集证据。搬迁公告、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协议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被非法强拆,也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拓展延伸
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与法律规定
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与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被拆迁人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助等。同时,被拆迁人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等。在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和谈判时,被拆迁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被拆迁人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因此,了解法律规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至关重要,可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与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被拆迁人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等。在协商谈判中,被拆迁人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援助,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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