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丧偶证明
兹有某某,女,岁,住某地。其于某年某月某日丧偶(配偶为某某于年月日死亡),现有子女几个,为儿子某女儿某,现证明其在丧偶后未再婚,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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