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但民事纠纷是不会产生刑事责任。300元产生纠纷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所以机关不会立案,但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是会立案的。
起诉要满足双方确实有债权债务关系、对方并没有清偿、债务已到期等事实举证证明,起诉按照小额诉讼收费标准。
人民受理以下情况借贷纠纷: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管辖。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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