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赔偿责任双方共担,用人单位需证明损失;劳动者遭到工资扣除可投诉劳动保障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未签劳动合同辞职可要求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补偿按年限计算,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
法律分析
1.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2.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4.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拓展延伸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雇主应如何合法赔偿?
当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时,雇主应该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赔偿。首先,雇主应该仔细研究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合规操作。其次,雇主应与离职员工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协议。赔偿金额可以涵盖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福利、奖金、年假等。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雇主应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提起诉讼,以依法解决争议并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在整个过程中,雇主应保持沟通和透明,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赔偿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结语
对于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情况,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然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证明损失的责任。若确实造成损失,可以从工资中扣除。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此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在处理离职赔偿时,雇主应遵守法律法规,与离职员工进行协商,并在必要时向劳动仲裁机构或寻求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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