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
一、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其中,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是主要客体;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是次要客体。
4、客观要件
表现为利用职务上之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贪污行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要素:一个是利用职务上之便利;另一个是行为人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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