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实践中,离婚时想要拿回送给一方父母的房产,要确定是否满足以下撤销赠与的条件:
1、未签订赠与房产合同。
一般的,受赠人接受他人赠送的房产后,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而登记房产证时即需要赠与合同,所以,未签订赠与合同的赠与未生效。
2、赠与房产合同未公证。
如果双方签订了赠与房产合同,那么在办理房产登记前,需要进行赠与合同公证。
3、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并且,受赠人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法定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应负担抚养义务但未积极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以,男女双方离婚时想要拿回送给一方父母的房产,发现赠与的房产或是受赠人,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那么即可行使撤销权。
不过,拿回该房产后,如果房子属于双方共同出资买的,那么就得按照离婚财产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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