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子拆迁补偿女儿有分配权,男女平等,女儿外嫁时户口迁回原集体也有权享有补偿。父母登记住房产权合法所有,补偿也归父母所有。子女没有分配权,只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归二人,子女无权分割。
法律分析
老家房子拆迁,子女有分配权吗?
1、具备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女儿有份分拆迁补偿。
2、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3、如果住房房产证的登记人是父母,那么住房产权是父母合法所有。住房拆迁所得的安置补偿也是父母合法所有。
4、家里拆房子女儿没有份。因为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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