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报酬金额应当按照入职时约定的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结算,不得拖欠不得克扣,结算金额双方应该达成协议(按日结算或按时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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