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管中心就业服务科(服务大厅东一楼3号窗口)
法律依据:《宜兴市人才租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修订)》
一、支持的范围和对象
1、范围
本中所指企业为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含市属国有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以及垂直管理的企业;市确定的重大项目或平台载体等。
2、对象
(1)具有大专、中专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境外学历须学历认证)、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3)引进到我市生产企业或科研机构担任管理或者技术岗位的外国专家人才;
(4)入选我市“陶都英才计划”、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人才项目的领军人才。
上述对象不包含劳务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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