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辞职呢。但是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来予以寻求救济。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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