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市的标准不一样。
一、济南市2022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2月3月21日消息,自2022年1月1日起提高。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由每人904元/月提高到99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由每人676元/月提高到770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提高到995元/月。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1356元/月提高到149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1179元/月提高到1356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560元/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由231元/月提高到255元/月,半自理标准由385元/月提高到424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由770元/月提高到847元/月。
二、淄博市2022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近日,淄博市,自2022年1月1日起提高。
1、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755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40元提高到1050元。城乡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215元、620元、990元提高到240元、685元、1090元。
三、枣庄市2022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2年3月16日消息,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2、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4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
低保是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应该专款专用,拖欠或者挪用均是违反的行为。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或者联名到其监督机关。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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